微信加人,微信加人方法?

为了赚取一点小钱,董某和周某参与了一个看似简单的任务,即通过添加好友来赚取提成。他们被承诺,只要成功添加一名好友,就能赚取15元。他们觉得这个任务简单,只需要修改个人信息,添加好友即可。

然而,他们没有意识到这个任务背后存在着犯罪风险。他们的行为实际上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导致一家企业被骗了数百万元。

10月28日,董某和周某因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浙江省嵊州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被罚款5000元。他们的贪图一时的小利,最终导致了严重的法律后果。这个案例再次提醒我们,不要为了一点微不足道的利益而冒险违法,要时刻保持警惕,远离犯罪行为。

董某和周某是网友,他们经常在网上互相交流,寻找各种赚钱的机会。某天的6月,董某在社交软件上收到了张某(另案处理)的消息,邀请他参与一个微信添加好友的“任务”。根据约定,每成功添加一个好友,董某将获得15元的佣金。

然而,与一般的添加好友方式不同,董某需要按照张某的要求先修改自己微信号的昵称、图片、地址、性别等信息。接着,董某需要逐一添加张某提供的几十个手机号码为微信好友。如果对方通过好友申请,董某会向其发送一张微信名片和2张表情包。这些表情包传达的意思是,由于工作号不便沟通,董某希望对方能够添加推送的微信名片来进行交流。

张某给董某和周某提出了一个任务,要求他们在当天下午6点前添加好友并截图,然后再将新添加的好友删除。董某和周某按照张某的指示开始操作,很快就有许多人通过了他们的好友申请。任务完成后,他们将新添加的好友删除了。

董某和周某惊讶地发现,他们添加的这些微信好友在打招呼时都会提到同一个人——“李书记”。

这让两人心生疑惑,于是上网搜索这位“李书记”究竟是何人,查到的信息让他们吓了一跳,原来他们修改后的微信信息是某地区的一位领导。虽然意识到让对方添加新的微信号可能是有人为了实施诈骗活动,但董某和周某觉得自己只是做小“任务”赚点钱,应该问题不大。于是,两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了“任务”,拿着截图向上家结算提成,却迟迟未收到钱款。

王某是一家企业的老板,最近他在微信上添加了一个叫“李书记”的联系人。不久后,王某收到了“李书记”的消息,称他的亲戚在招投标项目中遇到了资金周转问题。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他希望先将钱款转给王某,再由王某转给他的亲戚。王某同意了这个请求。

不久后,王某收到了一条消息,称钱款已经成功转入了他的账户,但由于大额转账的原因,需要24小时才能到账。为了确保一切顺利进行,王某被要求先垫付一部分钱款。虽然王某有些疑虑,但还是按照要求将钱款打入了“李书记”亲戚的银行账户。

在此期间,王某想打电话给“李书记”核实情况,但“李书记”总是找各种借口推托,称正在开会,会后再联系。直到傍晚时分,王某试图通过微信电话与“李书记”取得联系,却发现自己已被拉黑。王某意识到自己可能被骗了,立即报警。公安机关迅速采取行动,冻结了相关账户,但是诈骗分子已经成功转移了部分钱款。

尽管王某受到了经济损失,但他的及时报警使得公安机关能够采取措施追回一部分被转移的资金。这个事件也提醒了王某和其他人要警惕类似的诈骗行为,不要轻易相信陌生人的请求,特别是涉及到大额资金转账的情况。

公安机关通过被害人的微信顺藤摸瓜,核查并锁定做添加任务微信号所有人的真实身份信息,第一时间将周某、董某抓获归案。经审讯,二人均如实交代了上述犯罪事实。9月7日,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嵊州市检察院审查起诉。9月23日,嵊州市检察院对该案提起公诉

(检察日报 作者:张瑞 高婷婷)

近日,我国检察机关加大了对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取得了显著的成果。据统计,今年上半年,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各类刑事案件XX件,同比增长XX%。这一数据显示出了我国打击犯罪的决心和能力。

在打击犯罪的过程中,检察机关注重依法办案,严格遵守法律程序。他们通过深入调查、收集证据、审查起诉等环节,确保了案件的公正性和合法性。同时,检察机关还加强了与公安、法院等相关部门的协作,形成了打击犯罪的合力。

此外,检察机关还注重预防犯罪,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他们通过开展法治讲座、宣传片播放等形式,向社会传递了打击犯罪的决心,引导公众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共同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然而,我们也要看到,犯罪活动仍然存在一定的隐蔽性和复杂性。一些犯罪分子利用科技手段进行犯罪活动,给打击工作带来了一定的挑战。因此,我们需要进一步加强技术手段的研发和应用,提高打击犯罪的效率和精准度。

总之,我国检察机关在打击犯罪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仍面临一些挑战。我们相信,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检察机关将继续发挥重要作用,为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作出更大贡献。

根据山东省人民检察院的消息,近日该院发布了一份关于打击犯罪的通告。通告指出,山东省检察机关将加大对各类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坚决维护社会安全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通告中提到,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将加强对经济犯罪的打击力度,特别是对涉及金融领域的犯罪行为,如金融诈骗、非法集资等,将依法严厉打击,维护金融秩序和市场稳定。

此外,通告还强调了对涉及食品安全、环境污染等领域的犯罪行为的打击。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将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共同打击食品安全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同时,对于环境污染犯罪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保护生态环境,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存环境。

通告还提到,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将加强对涉及侵犯妇女儿童权益的犯罪行为的打击。对于家庭暴力、性侵犯等犯罪行为,将依法严惩,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最后,通告呼吁广大市民积极参与打击犯罪的行动,提高法律意识,增强防范意识,共同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sumchina520@foxmail.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xifeno.com/5917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