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元开网店无货源,零元开网店无货源?

作者:□史洪举

很多年轻人被低价网上开店的培训视频所吸引:“0元开网店”“58元开网店”……。广告宣称“无需经验”“无需货源”“轻松兼职赚快钱”“月入万元”。然而,记者的调查发现,诸如“58元轻松开网店”等其实是不法商家使用的引流话术。他们吸引到希望创业的消费者后,再介绍培训和服务内容。这些不法商家会用所谓的“成功案例”来诱惑创业者,然后收取几百元乃至几千元的货源费、推广费、培训费等。消费者如果碰到货源、推广等问题想咨询时,会被推荐给下一位“老师”,反复换“老师”,每换一次就收一次费。收费名目繁多,有的收完钱就不再理着人,甚至把消费者拉黑。(6月26日《中国消费者报》)

电商平台降低商家入驻门槛,这原本可以是一个积极的举措,有助于解决开网店“万事开头难”的问题。尤其是在互联网时代,降低门槛可以吸引更多有创业意向的年轻人,有助于扩大消费同时也能吸引、聚拢创业群体。然而,这一政策也存在着一些潜在的风险,例如可能会吸引不法商家针对想轻松创业的年轻人设置陷阱。鉴此,创业者需要保持警惕,不贪图便宜,同时监管部门也应该加强对这些行为的打击力度。

据报道显示,“0元开网店”吸引了不少创业者,让他们更容易实现创业梦想。然而,事实表明这种看似“0元”优惠实际上只是一种欺骗手段,商家并不真正希望培训消费者,而是想要蒙蔽消费者之后获取他们的金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发布虚假广告属于欺骗和误导消费者,构成虚假广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有权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并要求广告主在相关范围内消除影响。对于违法行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处罚款,罚款金额为广告费用的三倍至五倍,如果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有明显偏低的情况,将处罚款二十万元至一百万元;在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况下,最高可处罚款二百万元,并且有可能吊销营业执照。欺诈消费者的违法行为还应承担退一赔三且不低于500元的赔偿责任。

如果查实这些“0元开网店”的经营者根本没有正常经营的行为和意图,而是以此为幌子和工具从事欺骗创业者的恶行,那么这种行为已经超出了正常的市场行为和民事活动范畴,涉嫌构成诈骗罪或合同诈骗罪,应该负担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诈骗他人财物达到5000元以上的,即可构成诈骗罪。

在当下纷繁复杂的社会和网络世界中,年轻创业者应当保持警惕,避免被蛊惑的诱惑,不贪图小利而忽视风险。年轻人缺乏经验和防骗知识并不意味着可以成为不法分子的牺牲品,任何违法行为都应受到严厉打击。除了加强监管和审核,网络平台也应该利用技术手段来清除这些欺诈视频,并向执法机关报告违法行为。执法机关需要积极行动,通过现有的法律手段来严惩诈骗者,为人们营造一个安全的消费和创业环境,避免他们落入虚假的网店诈骗陷阱。

来源:民主与法制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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